有關遺產分割及扶養費用問題

匿名(一般會員)
2021-03-23 03:32

各位專業的律師您好
我目前遇到狀況是奶奶死亡,遺產稅已申報完畢,遺產只剩帳戶有現金。
但3個繼承人(爸爸/叔叔/姑姑)因互有間隙,
叔叔及姑姑不願意提供身分證,來領取銀行的現金遺產
導致目前就卡在遺產稅報完,但沒辦法到銀行辦理遺產過戶的窘境
請問一下兩個問題,
1. 我再來是需要用爸爸(繼承人)的名義,到法院提起遺產分割嗎?
2. 爸爸一直是主要照顧者,所以我們手上都留有請外勞和看護的收據,扶養費的部分,是要怎麼主張要從遺產中扣除呢?
麻煩您解惑


  • . 回覆者的回答僅供參考,法律百科是分享知識的平臺,不針對具體個案提供專業諮詢服務,故無法負保證責任。
  • . 每個具體個案是獨特、複雜、持續發展的,回覆者對回答的內容是法律知識,而不是每個具體個案的解答。
如有個案法律諮詢需求,敬請洽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