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公司任職1年多, 過年後有位同事離職﹒ 全公司的出貨工作硬塞給我﹒ 下面有一位營業專員和助理﹒ 但她們都不願意分攤工作﹒ 上面的主管, 副總, 就說, 副理你做就好了﹒ 我任職時就告知本人有免疫疾病, 但已穩定3個月回診一次﹒ 撐了1個多月﹒ 本人已身心俱疲, 而且原本的工作都擔誤了﹒ 去找副總談, 請他重新調整﹒ 還被人身攻擊﹒ 現在有什麼法條可以保障我的工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