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時交接,在法律上的意義是什麼?
員工離職負有交接的義務
主管機關(以前的勞委會、現在的勞動部)和法院見解都認為,員工離職的時候對於雇主的業務負有交接的義務(屬於勞工在勞動契約中的「附隨義務」)[1]。包含離職員工所保管、使用的財物,以及工作內容的業務,都必須要由離職員工交付給承接自己業務的人[2]。如果沒有完成交接,即使到了離職日或甚至已經離職,離職員工也還是要回來補完交接程序喔[3]。
主管機關(以前的勞委會、現在的勞動部)和法院見解都認為,員工離職的時候對於雇主的業務負有交接的義務(屬於勞工在勞動契約中的「附隨義務」)[1]。包含離職員工所保管、使用的財物,以及工作內容的業務,都必須要由離職員工交付給承接自己業務的人[2]。如果沒有完成交接,即使到了離職日或甚至已經離職,離職員工也還是要回來補完交接程序喔[3]。
沒有完成交接會有什麼法律問題?
交接雖然是附隨義務,並不是勞動契約中主要的內容(主要義務例如員工提供勞動成果、雇主提供薪資),但雇主仍然可以請求員工離職時交接。如果員工沒有確實進行交接,或交接內容有問題,雇主可以起訴請求員工履行交接義務,並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害[4]。
在賠償損害的部分,必須由前雇主舉證說明交接不完備跟後續的損害之間具有因果關係[5]。如果確實證明是因為離職員工交接時有問題,導致前雇主受到損害,離職員工才需要負擔民法上的損害賠償責任。
交接雖然是附隨義務,並不是勞動契約中主要的內容(主要義務例如員工提供勞動成果、雇主提供薪資),但雇主仍然可以請求員工離職時交接。如果員工沒有確實進行交接,或交接內容有問題,雇主可以起訴請求員工履行交接義務,並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害[4]。
在賠償損害的部分,必須由前雇主舉證說明交接不完備跟後續的損害之間具有因果關係[5]。如果確實證明是因為離職員工交接時有問題,導致前雇主受到損害,離職員工才需要負擔民法上的損害賠償責任。
交接與否不影響離職時間,也不影響薪資
離職是勞工的權利,而不需要雇主的核准[6],所以勞工只要遵守勞動基準法的預告期間即可[7]。雇主不能以找不到新人來接替當作理由,迫使員工延後離職的時間。
同時依照相關函釋,雇主不可以因為員工沒有完成交接而扣發員工的薪水,就沒有完成交接造成的損害,只能另外請求民事賠償[8]。
離職是勞工的權利,而不需要雇主的核准[6],所以勞工只要遵守勞動基準法的預告期間即可[7]。雇主不能以找不到新人來接替當作理由,迫使員工延後離職的時間。
同時依照相關函釋,雇主不可以因為員工沒有完成交接而扣發員工的薪水,就沒有完成交接造成的損害,只能另外請求民事賠償[8]。
什麼時候才算是交接完成呢?
勞動法規當中並沒有明確的說明交接是要交接哪些具體的東西,不過就法院實務所提及的內容來說,離職員工必須要將工作業務上經手的文件資料、財產物件交付給應該承接自己業務的人[9]。但沒有提及一定要符合公司的SOP、也沒有提到要把繼任者教到工作上手的程度。
所以,如果前雇主並沒有妥善的規定交接流程,或者沒有先找好繼任的員工,只要離職員工有確實將財物、業務內容交付給主管或者是其他職務代理人,仍可算是有完成交接義務,不會單純因為違反一些公司內部作業規定就被認定是沒有完成交接[10]。
勞動法規當中並沒有明確的說明交接是要交接哪些具體的東西,不過就法院實務所提及的內容來說,離職員工必須要將工作業務上經手的文件資料、財產物件交付給應該承接自己業務的人[9]。但沒有提及一定要符合公司的SOP、也沒有提到要把繼任者教到工作上手的程度。
所以,如果前雇主並沒有妥善的規定交接流程,或者沒有先找好繼任的員工,只要離職員工有確實將財物、業務內容交付給主管或者是其他職務代理人,仍可算是有完成交接義務,不會單純因為違反一些公司內部作業規定就被認定是沒有完成交接[10]。
離職並完成交接後,沒有協助前雇主的義務
確實完成交接的義務之後,員工對前雇主所有跟契約有關的義務就會全部完成,所以不需要再接前雇主的電話,協助回答問題、幫新人解惑。如果是員工離職後,公司才另外僱用新員工來接替本來的工作,那教育新員工是雇主自己要做的事,而不是前員工「交接」的範圍。
除非有和前雇主再簽約或口頭約定可以幫忙帶新人,雙方成立一個新的契約,否則就只是人情問題,而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如果真的不願意受到前主管、前同事、後手的打擾,甚至是情緒勒索,封鎖社群網站及其他聯繫方式是沒有問題的。
確實完成交接的義務之後,員工對前雇主所有跟契約有關的義務就會全部完成,所以不需要再接前雇主的電話,協助回答問題、幫新人解惑。如果是員工離職後,公司才另外僱用新員工來接替本來的工作,那教育新員工是雇主自己要做的事,而不是前員工「交接」的範圍。
除非有和前雇主再簽約或口頭約定可以幫忙帶新人,雙方成立一個新的契約,否則就只是人情問題,而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如果真的不願意受到前主管、前同事、後手的打擾,甚至是情緒勒索,封鎖社群網站及其他聯繫方式是沒有問題的。
此問答為518職場熊報與法律百科合作企劃【搶救離職大作戰-「離職前,我還想問」】共同製作。此問答內容也同步刊登於518職場熊報中:【回覆讀者】離職後,前公司ㄧ直傳LINE訊息問事情,我可以不回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