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申請法律扶助?
申請法律扶助,大致要提出以下資料給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各分會[1],由法扶基金會判斷是否核准申請:
如果不確定自己面臨的法律問題、自身條件是否可以申請扶助,不妨先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法律諮詢,確認自己的法律問題以及收入符合法扶標準,才不會讓自己的法律權益喪失!關於各分會的聯絡地址與電話,可以到法扶基金會的官網查看:https://www.laf.org.tw/index.php?action=contact。
不過要提醒大家的是,不要為了提高申請成功的可能性,而提供不實或變造的申請資訊(例如收入、案情等資料)。一旦被發現有所不實,法扶基金會依法將撤銷申請人的扶助准許,還會要求申請人償還已經支出的相關費用[2],到最後不僅得不到幫助,嚴重者可能還有偽造文書的法律責任!
其他關於法律扶助的申請等,可以進一步參閱:張學昌(2020),《如何申請法律扶助?需要負擔費用嗎?》。
註腳
法扶於全國各縣市均對應在地法院設有分會,包含離島地區。民眾若要申請法律扶助協助,可先電話聯絡分會預約到會審查時間。
申請法律扶助不一定要案件當事人親自前來,也可以委託代理人前來代為申請。但是,最好委託熟悉案件事實的代理人代為申請,讓審查委員瞭解案情狀況。
申請人或代理人需親自到法扶分會申請,才能與審查委員有較清楚的討論,讓審查委員瞭解案情。但如果是無法親自到法扶分會的「在監、在押者」,則可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