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放假期間的安全回報機制已經行之有年 雖然在某任部長時期一度取消,但後來換部長後開始恢復, 以前都是電話或簡訊就好, 但是今年開始要求"視訊"或"照片"這樣的回報方式 這邊認為雖然身為軍人休假回報很正常,但是強迫視訊或照片回報人在何地,這樣讓多數人感到心理不適,甚至疑慮視訊或照片被拿去做為其他用途, 我記得民間企業主管騷擾下屬要求視訊或照片是違法的, 難道軍人不能拒絕嗎? 不遵守就用假期或懲處要脅。 向上級反應也無下文。1985又不能相信只會把自己搞死。 還是因為行政命令或主官裁示權就能抵過國家給我們的人身自由還有隱私嗎? 還是身為軍人就是要犧牲僅存的自由和隱私呢? 想問這樣是否牴觸了國家法律呢? 牴觸哪些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