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可以區分成校園霸凌程序、司法救濟程序兩大類型,下面分別說明:
校園霸凌程序
依照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13條[1]的規定,任何人都可以啟動校園霸凌調查程序,父母可以法定代理人身分申請調查,任何知道有疑似霸凌事件的人都可以提出檢舉。因此,即使被霸凌的當事人不想要說出口,父母、朋友都可以申請調查或是提出檢舉。
依照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13條[1]的規定,任何人都可以啟動校園霸凌調查程序,父母可以法定代理人身分申請調查,任何知道有疑似霸凌事件的人都可以提出檢舉。因此,即使被霸凌的當事人不想要說出口,父母、朋友都可以申請調查或是提出檢舉。
如果是司法救濟,就要看案件是刑事、民事,以及當事人是否成年來決定
公然侮辱、誹謗罪都屬於「告訴乃論罪[5]」,意思是說只有當有權告訴人提出告訴時,檢調機關才可以開始偵查辦案,也才會有後續法院審理。
刑事訴訟法第233條第1項[6]有規定,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配偶可以獨立告訴,也就是可以違背被害人的意思。因此,即使受害的未成年子女本身不想提告,法定代理人(通常就是父母)也可以獨立向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提起告訴。未成年人目前是指未滿20歲的人,2023年1月1日修法施行後,則會調降年齡,調整為未滿18歲的人。
但如果孩子已經成年,父母就必須尊重被害當事人的意願,不能違背孩子意願自行提出告訴。
刑事訴訟法只有說法定代理人跟配偶可以獨立提出告訴,所以朋友、同學、甚至是兄弟姊妹都不行違反當事人意願提告。
刑事訴訟法第233條第1項[6]有規定,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配偶可以獨立告訴,也就是可以違背被害人的意思。因此,即使受害的未成年子女本身不想提告,法定代理人(通常就是父母)也可以獨立向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提起告訴。未成年人目前是指未滿20歲的人,2023年1月1日修法施行後,則會調降年齡,調整為未滿18歲的人。
但如果孩子已經成年,父母就必須尊重被害當事人的意願,不能違背孩子意願自行提出告訴。
刑事訴訟法只有說法定代理人跟配偶可以獨立提出告訴,所以朋友、同學、甚至是兄弟姊妹都不行違反當事人意願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