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於108/4在公寓大樓偷竊女生內衣?後有歸還,被害人有攝影機照到報案,於108/7上法院調解賠償被害人6000元,法院判不起訴,請問這樣不會有警察的刑事記錄吧,是不是我若再犯,會被法官判加重竊罪罪(侵入住宅偷竊)六月,會直接入監服刑,再請律師解答,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