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雙北市2021/5/15~5/28疫情警戒升第三級,人民自由會受到限制(例如:某些營業場所要停業;不能舉辦室外10以上、室內5人以上聚會),請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有這樣的權力是依照哪些法令依據?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E7bi2j8UYj1Rmz73OPE7Yg?typeid=9 看到新聞報導,高雄市2021/5/18由市長宣布防疫再升級,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聚會;寺廟、宮廟、教堂及其他類似場所暫時不進入,增加關閉電影院、美術館、音樂廳等場所。 想請問地方縣市政府也有權力自行決定防疫等級、措施嗎?相關法令依據是什麼呢? https://udn.com/news/story/7327/5466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