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請問一下前妻在沒有任何告知我的狀態之下就偷拿我的健保卡去診所冒用看診簽名領取管制藥品,而且在107年一年內連續三次,這期間我們是已經沒有婚姻關係了,第一我不知道她是如何盜取到我的健保卡的,第二我去診所瞭解時據診所的醫生她說她是還有帶一位男士冒充是我,所以診所才開立管制藥品給他們順利領走的,想請問一下在民事和刑事我能對他採取什麼訴訟呢?謝謝
下面回應說明拿走、冒用他人健保卡可能違反的法令,法律百科是分享法律知識的平臺,因此就不討論個案的訴訟策略。
延伸閱讀: 1. 立法院(2019),《借用健保卡及冒用健保身分問題之研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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