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當天簽署公司提供之契約,經考慮後沒有要就職,並口頭電話聯繫公司,表達無就職意願。 但公司表示違反契約,要依照契約罰款。 但本人並未報到就職,沒有工作也未領取薪資,請問我該如何救濟?或可以尋求哪些管道協助呢?到勞工局嗎?謝謝
詢問人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