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房屋現金都在我名下,先生無資產 但最近先生生病, 怕身故後………他婚前買屋斷頭欠銀行的問題……﹒. 1.若身故時…… 銀行可以代替先生申請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嗎? 2.若現在申請夫妻分別財產制或辦理離婚, 銀行是否可向我追討婚後財產部分嗎? 3.要怎麼做比較好, 才能全額保有我名下的房子跟現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