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是汽車公司,旗下有營業所也有服務廠,我們入汽車商業同業公會是用關係企業加入的;近日公司其中一個服務廠接到汽車保養商業同業公會寄來的函,說依照商業團體法「業必歸會」依法通知。想請問的是已經有以關係企業加入汽車商業同業公會,是否還要加入汽車保養商業同業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