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過世後50年內,著作財產權仍存在
對於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根據著作權法規定,從著作財產權人還活著、創作出著作時起,會保護直到著作財產權人死亡後50年[1]。若是著作財產權人死亡後超過50年,,此時作品就成為俗稱的「公共財產(public domain)」,所有人都可以在不侵害著作人格權(例如謊稱該作品是自己獨創)的情況下自由利用[2]。
對於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根據著作權法規定,從著作財產權人還活著、創作出著作時起,會保護直到著作財產權人死亡後50年[1]。若是著作財產權人死亡後超過50年,,此時作品就成為俗稱的「公共財產(public domain)」,所有人都可以在不侵害著作人格權(例如謊稱該作品是自己獨創)的情況下自由利用[2]。
著作財產權可以被繼承
著作財產權本身是可以被繼承的,如果原作者並沒有另外把著作財產權讓與給別人,在他死亡之後,著作財產權可被繼承。例如原作者A寫出作品後死亡,則其子女a可繼承作品著作權,但a繼承後經過50年後,該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滿,a就不再享有著作財產權。
著作財產權本身是可以被繼承的,如果原作者並沒有另外把著作財產權讓與給別人,在他死亡之後,著作財產權可被繼承。例如原作者A寫出作品後死亡,則其子女a可繼承作品著作權,但a繼承後經過50年後,該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滿,a就不再享有著作財產權。
翻拍可能涉及的著作權法問題
可能涉及著作權法上的「改作」行為
根據「原著作」另外創作出作品的行為,在著作權法上叫做「改作[3]」。例如將外文書的內容翻譯成中文,將古典樂用電子音樂的風格重新編曲,將原著改寫、簡化成適合兒童閱讀的版本,或者把小說的情節拍成影片等方式,都可以算是對一個著作進行改作。
而翻拍行為,除非有合理使用的情形,否則要得到著作財產權人的授權才能進行。如果以翻拍的方式進行改作,而且同樣展現出創作的高度,最終產出的作品也會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稱為「衍生著作[4]」。衍生著作本身也會受到著作權法獨立的保護。
根據「原著作」另外創作出作品的行為,在著作權法上叫做「改作[3]」。例如將外文書的內容翻譯成中文,將古典樂用電子音樂的風格重新編曲,將原著改寫、簡化成適合兒童閱讀的版本,或者把小說的情節拍成影片等方式,都可以算是對一個著作進行改作。
而翻拍行為,除非有合理使用的情形,否則要得到著作財產權人的授權才能進行。如果以翻拍的方式進行改作,而且同樣展現出創作的高度,最終產出的作品也會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稱為「衍生著作[4]」。衍生著作本身也會受到著作權法獨立的保護。
著作財產權如果還存續,擅自翻拍會有法律責任
如果是將作者死亡後還沒超過50年的著作翻拍成電視劇,而且沒有經過授權,那麼這種未經授權就以他人著作進行創作的情況,仍然是可能侵害了著作權。除非符合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否則依舊會面臨作者的繼承人追究著作權法的民事損害賠償、刑事上的擅自改作罪責任。
若是作者已經死亡超過50年,則可以在不扭曲原著作權人的著作人格權的情況下,自由利用。
如果是將作者死亡後還沒超過50年的著作翻拍成電視劇,而且沒有經過授權,那麼這種未經授權就以他人著作進行創作的情況,仍然是可能侵害了著作權。除非符合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否則依舊會面臨作者的繼承人追究著作權法的民事損害賠償、刑事上的擅自改作罪責任。
若是作者已經死亡超過50年,則可以在不扭曲原著作權人的著作人格權的情況下,自由利用。
延伸閱讀:
王琮儀(2021),《翻唱他人歌曲的著作權問題(二)--用不同語言翻唱別人的歌曲,或利用別人的二次創作,會違反著作權法嗎?》。
法律百科問答:《畫家過世超過50年,我在網路上找到作品圖,可以下載後製作成商店櫥窗布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