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新聞提到美國德州對於人工流產的新法律:https://global.udn.com/global_vision/story/8662/5716930 請問: 1. 在臺灣女性懷孕幾週內可以進行人工流產?法律依據是什麼? 2. 要怎麼確認一位醫師可以合法進行人工流產呢?
依照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15條規定,限於在懷孕24週內才可以進行人工流產。但是醫療行為不在此限。又依優生保健法第5條規定,只有中央主管機關(現在是衛福部)指定的醫師才可以合法施行人工流產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