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人使用暱稱發言造成自己名譽受損,要怎麼找到對方提告? 請問程序上,是先跟警察說,再透過警察或檢察官查出對方是誰嗎? 還是說需要自己找徵信社,請徵信社找出對方的IP位址,確認對方的真實身分,才可以找警察跟檢察官開始辦案呢? 或是需要自己向 line 或是 FB 調閱資料呢?一般民眾要怎麼向 line 或是 FB 調到資料呢? 謝謝
在網路上發生言語糾紛,最常見的情況就是有公然侮辱罪[1]、誹謗罪[2]等妨害名譽案件的問題,而目前網路上常見身分不明的匿名帳號,在不知對方身分的情況下該如何提告呢?以下簡單說明:
延伸閱讀: 蔡文元(2020),《什麼是公然侮辱罪?》。 曾友俞(2021),《報案的話警察一定要開三聯單嗎?》 曾友俞(2021),《備案是什麼?查無此物》。 吳景欽(2021),《什麼是通聯紀錄?如何合法調取通聯紀錄?》。 韓瑋倫(2021),《哪些資料是個人資料?判斷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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