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案件還沒被法官判刑的話,請問偵查中的檢察官可以把扣押到的東西拿去拍賣嗎? 前幾天看到這個新聞:〈檢扣詐騙集團名車即時變價 12月全面囑託執行署拍賣〉,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95919 ,好像提到的確可以先把扣到的東西拿去拍賣。 但想知道的是,還沒判決確定的話,為什麼可以把扣押到的東西就先拿去拍賣呢? 謝謝
新聞內容不太詳細。或許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41條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