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有實體店的連鎖服飾品牌,於網路購物平台消費,總共買了5件,其中2件衣服因沒問題已剪標,而另外3件因版型或顏色等考量想要退換貨(未剪標且包裝完整) 該公司表示,實體店不收取退貨,但可以於30天內換貨成等值商品,我提出能否用兩件價格相加換取另一件較貴的商品,或是透過補差額的方式換其他商品,但該公司之客服說都不行 於是我提出消保法鑑賞期7天內可無條件退貨的部分,對方卻說全退不用負擔任何運費,反而我部分退貨需要收取原運費,請問這樣合理嗎? 麻煩各位幫幫我,謝謝🙏🏻
延伸閱讀: 李昕(2020),《什麼是七日鑑賞期?哪些例外情況不適用七日鑑賞期?》。 曾友俞(2020),《拆包裝的網購就不能退貨?》。 法律百科問答,《網路購物退貨運費該由誰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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