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網路上看到之前的新聞報導,有Youtuber稱自己誤信網路資料,而認為被列為文化資產的療養院為廢棄醫院、廢墟,因此未經過院方同意便進入拍攝影片和玩遊戲。 假如這位Youtuber是真的誤信傳言把療養院當成廢棄醫院,才進入院內拍攝影片,請問會有什麼法律上的責任? 新聞連結: 樂生療養院當鬼屋闖 4名Youtuber起訴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68838
延伸閱讀:
雷皓明、張學昌(2021),《什麼是侵入住居罪?》。
楊舒婷(2020),《什麼是告訴乃論與非告訴乃論?和公訴與自訴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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