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有所謂的「妨害書信/郵件秘密罪」[1],是針對未經同意而私自拆閱他人文書或信件、侵犯他人隱私的行為加以處罰。以下簡介所詢問題涉及到的法律爭議。
偷拆「封緘」的信函、文書或圖畫
「封緘」,指的是為了不讓人輕易看到內容,而把信封袋封起來等實體隔絕措施。所以把信件放在信封袋中,再用膠帶或膠水、火漆(封蠟)、釘書針封住,就算是封緘。
而信函、文書或圖畫,如紅白帖、帳單、公文等等都算。由於本罪是要保護個人隱私,所以如果該信函、文書或圖畫不涉及到法律上的事項,但關乎個人人格、隱私(如情書),也會受到保護。
「封緘」,指的是為了不讓人輕易看到內容,而把信封袋封起來等實體隔絕措施。所以把信件放在信封袋中,再用膠帶或膠水、火漆(封蠟)、釘書針封住,就算是封緘。
而信函、文書或圖畫,如紅白帖、帳單、公文等等都算。由於本罪是要保護個人隱私,所以如果該信函、文書或圖畫不涉及到法律上的事項,但關乎個人人格、隱私(如情書),也會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