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果雙方合作種植蔬菜,他方沒有通知我方,就請工人採去賣,是否構成竊盜罪? 另外,我方已告知工人不要採,工人不理繼續採,是否構成共同竊盜罪?
提問人您好,以下僅就您說明的法律關係做簡單回覆,此答案「僅供參考」,具體結果仍需要視共有人之間的關係、具體個案事實跟證據做判斷,如有需求請洽專業律師協助。
延伸閱讀: 蔡文元(2020),《竊盜罪的介紹》。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