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長輩過世後,需要處理遺產。請問: 1. 什麼時候開始繼承? 2. 誰有繼承資格? 3. 誰是法定繼承人?怎麼決定實際上由誰繼承? 4. 民法有沒有規定遺產分給不同繼承人的比例? 5. 民法有沒有規定繼承人應該最少可以繼承遺產的比例?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後開始。
法律規定繼承遺產的順序是:1. 直系血親卑親屬、2. 父母、3. 兄弟姊妹,最後是4. 祖父母;而配偶和不同順位的繼承人會不同分遺產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