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程序與第一次審判期日之間需要相隔多久?從第一次審判期日到宣判會不會超過半年?這些要看個別案情而定,難以預估。 (more...)
詐欺案件經高院二審作出判決後,不能再提上訴,這是刑事訴訟法第376條第1項第5款的規定。提問所說的情形,既然已經收到執行通知單,就表示案件已經確定不能上訴了。 (more...)
您好: 關於在餐點中誤食藥丸,依法可否請求「精神賠償」(或「慰撫金」),可能涉及到民法侵權行為、不完全給付的規定,以下簡單分享相關法律知識。 哪些情況可以請求「精神賠償」? 所謂的「精神賠償」或是「慰撫金」,在民法上的正式名稱叫作「非財產上... (more...)
被告以外之人在審判外所作的陳述,才有傳聞證據的問題。提問所說的情形,是被告本人在訴訟外的自白,與傳聞證據無關。再者,自白如果與事實不符的話,只憑自白也無從論罪。(參見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2項及第159條第1項) (more...)
如果雙方沒有約定清償期,也沒有辦法依照債務的性質或其他情形決定清償期,依照民法第315條,債權人可以隨時請求債務人清償。在消費借貸的情況,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哪一天要還錢,債權人可以定1個月以上的期限,催告(要求)債務人屆期還錢;如... (more...)
銀行法第8條對「定期存款」的定義是:有一定時期之限制,存款人憑存單或依約定方式提取之存款。意思是,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不同,是「有約定存期」的,不能隨便提領。 一、所謂「有一定時期之限制」,這句話只是界定什麼叫定期存款,它的本質就是「約定存期... (more...)
債權憑證正本遺失的話,可以寫書狀向原本核發債權憑證的法院聲請補發,書狀的範例可以參考司法院的「民事聲請補發裁判書(和解筆錄/調解筆錄/支付命令)狀」。 聲請補發除了要提出書狀以外,還需要繳補發訴訟文書的費用,10頁以內,每份要繳納新臺幣(下... (more...)
提問人您好,以下簡單回覆您二次車禍的責任歸屬: 車禍發生後駕駛人有在後方適當位置擺放警告標示的義務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駕駛人或肇事人應在「適當距離」擺放「故障標誌」,「適當距離」會依照道路的性質有不同規定,通常是事故地點後方的5~1... (more...)
刑法第304條的強制罪,基本上是以對人實施強暴或脅迫為要件,但在間接對物而影響他人行使權利時,也有構成犯罪的可能。提問所說的情形,單純挪移機車停放位置,車主並未在場,不發生受到強暴脅迫的問題,此外並無其他影響車主行使權利的行為(例如鎖住機車... (more...)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是關於「臨檢」的規定。該條第一項所稱「合法進入之場所」,根據立法理由的說明,是指「警察依刑事訴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進入的場所,或其他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的場所」而言。提問所說的...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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