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樓梯出口,長期被一樓店面佔據,一台賓士+一台摩托車,曾經完全出不去請警察處理過,但因為門口沒有畫上黃線,所以警方也無法完全根治處理,僅能勸導,但沒甚麼作用 交通局建議我們去找里長處理畫上黃線,但里長從說話口氣聽起來是不敢得罪,不肯幫忙 請問以上情況,在法律上該如何處理為佳,例如,是否可提告妨礙自由或是強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