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詢問衛生福利部所從事行為是否屬於非醫療?

匿名(一般會員)
2022-02-17 01:46

公司引進新的美國科技,旨在利用腦波音調化,讓腦部聽到自己的波形,進而調整左右腦平衡。器材引進時被通知必須以醫療器材處理,但此科技及行為在美國不屬於醫療行為,由美國培訓出來的專員即能操作,請問這個情況下,需要尋求衛福部認同行為為非醫療行為嗎?如果需要,請問如何處理呢?是發公文至衛福部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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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輸入的器材被認為屬於醫療器材,是屬於輸入許可的事情;而是否屬於醫療行為,則是屬於輸入國內後器材使用的事情。因此引進的器材被認為係屬醫療器材與使用是否屬於醫療行為,應屬不同之事。除非主管機關有要求您附上相關資料。

倘若您想知道輸入後器材的使用是否屬於醫療行為,因為我國醫療法與醫師法目前並無直接立法定義,因此是否屬於醫療行為多是由業務主管機關以行政函釋方式來詮釋。您若想知道該器材的使用是否屬於醫療行為,的確是要發公文至衛福部來做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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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一般會員) 2022-02-19 09:08:23
您好,非常感謝。想請問發公文的詳細步驟、格式,可以在哪邊找得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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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吉麒(認證法律人) 2022-02-19 16:15:33
您可以在網路上搜尋「公文範例」,即可得到許多公文範本。您使用「函」的空白公文,將其問題填寫於上,以雙掛號方式寄給衛福部(當信件寄達衛福部時您能得知),衛福部收到後即會請負責單位向您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