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您好:
感覺得出來您遇到相當大的困難,以下僅就您的問題,列出相關的法律爭議或規定,以及本站現有的參考資料,希望這些知識能幫助您得到若干指引。
不過,基於您有明顯的個案需求(真的想去告別人、也擔心被告),相關爭議均須由有關機關調查、審理證據資料後才能解決,在此無法提供任何諮詢、預測或擔保。強烈建議您備妥證據資料,尋求專業律師的個案協助。
民事責任
「配偶權[1]」概念在實務見解中雖略有爭議,但多數判決依舊承認配偶權這個概念,也就是配偶之間互相有忠誠、維持婚姻圓滿的權利、也是義務,如果有人破壞這段權利義務關係,那就會是侵害配偶權。而民事責任,需要由權利受到侵害的人來主張,所以當配偶出軌時,被出軌的配偶才可以舉證,向出軌者與第三者請求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
「配偶權[1]」概念在實務見解中雖略有爭議,但多數判決依舊承認配偶權這個概念,也就是配偶之間互相有忠誠、維持婚姻圓滿的權利、也是義務,如果有人破壞這段權利義務關係,那就會是侵害配偶權。而民事責任,需要由權利受到侵害的人來主張,所以當配偶出軌時,被出軌的配偶才可以舉證,向出軌者與第三者請求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
遭到精神暴力時的法律問題
如題所述,提問人遭到各種威脅,如公開過往關係可能使現有婚姻關係與工作被毀、手腳被斷等等,精神上受到極大壓力,這可能涉及到以下法規:
如題所述,提問人遭到各種威脅,如公開過往關係可能使現有婚姻關係與工作被毀、手腳被斷等等,精神上受到極大壓力,這可能涉及到以下法規:
家庭暴力防治法
提問人和先前的交往對象,雖然並非配偶關係,但可能被認定為「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而這邊所說的親密關係伴侶,是指雙方以情感或性行為為基礎,發展親密的社會互動關係。實際判斷時,可能會參考雙方的關係、親密程度、持續時間長短、是否發生性行為等因素綜合考量。
會特別提及這層關係,是因為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簡稱家暴法)的規定[5],即使2人並非配偶,但只要是親密關係伴侶,同樣可以適用家暴法的規範,在遭遇到情感中的暴力對待時,可以用聲請保護令等手段保護自己[6]。雖然第三者在道德上可能受到譴責,但在親密關係中是否也有拒絕被暴力對待的權利、可否適用家暴法,需要由專業律師協助、嘗試爭取[7]。
提問人和先前的交往對象,雖然並非配偶關係,但可能被認定為「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而這邊所說的親密關係伴侶,是指雙方以情感或性行為為基礎,發展親密的社會互動關係。實際判斷時,可能會參考雙方的關係、親密程度、持續時間長短、是否發生性行為等因素綜合考量。
會特別提及這層關係,是因為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簡稱家暴法)的規定[5],即使2人並非配偶,但只要是親密關係伴侶,同樣可以適用家暴法的規範,在遭遇到情感中的暴力對待時,可以用聲請保護令等手段保護自己[6]。雖然第三者在道德上可能受到譴責,但在親密關係中是否也有拒絕被暴力對待的權利、可否適用家暴法,需要由專業律師協助、嘗試爭取[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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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百科是共享知識的平臺,並未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及法律服務媒合。如果真的需要個案協助,建議您參考問答:《除了在法律百科網站提問與直接找律師協助以外,請問哪裡可以找到面對面法律諮詢的管道?》當中列出的法律諮詢資源、文章:《我需要找律師嗎?有什麼管道可以找律師或是尋求法律諮詢呢?(下)》尋求律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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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雷皓明、張學昌(2021),《通姦、外遇受害者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
王琮儀(2021),《通姦罪被宣告違憲後,如果另一半外遇該怎麼辦?》。
雷皓明、張學昌(2020),《什麼情況可以告對方「精神賠償」?》。
林意紋(2020),《一般侵權行為(一)》。
林意紋(2020),《一般侵權行為(二)》。
楊舒婷(2021),《你好大、我不怕?不令人害怕的恐嚇還會犯恐嚇罪嗎?》。
紀欣宜(2020),《遇到恐怖情人怎麼辦?如何聲請保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