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規定,必須要所有繼承人達成共識,有一致的決定後,才可以真正把遺產分配給不同的人。 繼承開始後,如果繼承人有兩個人以上,大家意見常常兜不攏,沒有辦法決定出一致的決定。這個時候,如果就一直僵持下去的話,對大家也不好。 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結束僵局,讓遺產早點分配給所有繼承人呢?
這個時候,任何一個繼承人都可以成原告,對其他繼承人提起分割遺產訴訟,請見本站文章:因為沒有得到全部繼承人同意,導致不能辦理遺產分割登記,怎麼辦?
可以提起「分割遺產訴訟」
除非有不能分割的事由,法院可以強制分割
但分割方法不見得是繼承人想要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