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您好:
以下僅就您的問題列出相關的法律規範或實務見解,以及本站現有的參考資料,希望這些知識能幫助到您。不過,考量到您可能已有實際個案需求,強烈建議尋求警察、專業律師的協助,或者撥打113保護專線尋求專人協助。
性騷擾防治法
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的規定,當行為人意圖性騷擾,而乘人來不及反應、抗拒的情況,有親吻、擁抱或觸摸他人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部位的行為,在調查屬實之後,犯罪行為人可能被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專科或併科最高10萬元的罰金[1]。
這個條文常見的情況,是會用來追訴、處罰在電梯、大眾運輸工具或其他人來人往之處,趁機襲胸、襲臀的人,因為通常持續時間短暫,所以較難判斷是否成立刑法上的猥褻罪(詳後述),就會用這個條文處罰,避免有漏網之魚。需要注意的是本條是所謂的「告訴乃論」規定,必須由被害人或其他有權告訴的人,實際向警察機關、檢察官提出有效的刑事告訴,檢察官、法院才能合法追訴處罰[2]。
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的規定,當行為人意圖性騷擾,而乘人來不及反應、抗拒的情況,有親吻、擁抱或觸摸他人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部位的行為,在調查屬實之後,犯罪行為人可能被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專科或併科最高10萬元的罰金[1]。
這個條文常見的情況,是會用來追訴、處罰在電梯、大眾運輸工具或其他人來人往之處,趁機襲胸、襲臀的人,因為通常持續時間短暫,所以較難判斷是否成立刑法上的猥褻罪(詳後述),就會用這個條文處罰,避免有漏網之魚。需要注意的是本條是所謂的「告訴乃論」規定,必須由被害人或其他有權告訴的人,實際向警察機關、檢察官提出有效的刑事告訴,檢察官、法院才能合法追訴處罰[2]。
刑法
猥褻行為
按照實務見解,是指從一般人的角度來看,認為能夠誘發、滿足、發洩行為人的性慾,而且造成被害人嫌惡、恐懼、性自主遭到侵害的行為。例如撫摸他人胸部、私處(相較於性騷行為時間更長),逼他人看自己的裸體,逼使他人滿足自己性慾的行為[3]。
相較於此,刑法上所規定的性交行為是指性器與性器的接合,或者性器與其他身體部位的接合[4],如果有這樣的情形,則是對身體及性自主更嚴重的侵害。
按照實務見解,是指從一般人的角度來看,認為能夠誘發、滿足、發洩行為人的性慾,而且造成被害人嫌惡、恐懼、性自主遭到侵害的行為。例如撫摸他人胸部、私處(相較於性騷行為時間更長),逼他人看自己的裸體,逼使他人滿足自己性慾的行為[3]。
相較於此,刑法上所規定的性交行為是指性器與性器的接合,或者性器與其他身體部位的接合[4],如果有這樣的情形,則是對身體及性自主更嚴重的侵害。
猥褻行為的不同處罰規定
由於提問中並未論及太多資訊,以下僅列出刑法上關於猥褻行為的處罰規定。至於具體來說應該適用性騷擾防治法或者刑法的規定,必須由有權機關(檢察官、法院)調查證據後,依據個案事實來採用適當的法條,故無法進行個案評價、也無法提供任何預測或擔保,還請見諒。
由於提問中並未論及太多資訊,以下僅列出刑法上關於猥褻行為的處罰規定。至於具體來說應該適用性騷擾防治法或者刑法的規定,必須由有權機關(檢察官、法院)調查證據後,依據個案事實來採用適當的法條,故無法進行個案評價、也無法提供任何預測或擔保,還請見諒。
強制猥褻
若行為人有透過肢體或言語暴力,壓制被害人的自由意志,是所謂的強制猥褻行為,將面臨6個月到5年的有期徒刑[5]。而如果符合特別的加重處罰規定(例如2人以上共同犯罪、犯罪時使用藥劑或攜帶兇器),則會面臨3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6]。
若行為人有透過肢體或言語暴力,壓制被害人的自由意志,是所謂的強制猥褻行為,將面臨6個月到5年的有期徒刑[5]。而如果符合特別的加重處罰規定(例如2人以上共同犯罪、犯罪時使用藥劑或攜帶兇器),則會面臨3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6]。
趁機猥褻
如果利用他人精神或身心障礙,不知或無法反抗的情況。例如因為心智缺陷,以為人家是在跟他玩(但實際上是猥褻行為),或者利用他人睡眠或喝醉的情況,從事猥褻行為,將面臨6個月到5年的有期徒刑[7]。
如果利用他人精神或身心障礙,不知或無法反抗的情況。例如因為心智缺陷,以為人家是在跟他玩(但實際上是猥褻行為),或者利用他人睡眠或喝醉的情況,從事猥褻行為,將面臨6個月到5年的有期徒刑[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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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百科是共享知識的平臺,並未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及法律服務媒合。如果真的涉及到個案,建議您參考問答:《除了在法律百科網站提問與直接找律師協助以外,請問哪裡可以找到面對面法律諮詢的管道?》當中列出的法律諮詢資源、文章:《我需要找律師嗎?有什麼管道可以找律師或是尋求法律諮詢呢?(下)》所提供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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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雷皓明、張學昌(2020),《什麼是性侵害?》。
蘇國欽(2020),《什麼是性交?什麼是猥褻?什麼是性騷擾?》。
蘇國欽(2019),《「強制」與「乘機」性交猥褻罪怎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