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109年12月22日,被提告妨害電腦使用,提告者在110年7月才主動提供電腦給警方,鑑定出來的結果和當初硬碟是不一樣的,是否可反誣告和偽造證據呢?謝謝。
誣告罪必須是虛構事實才會成立,如果出於懷疑或者誤會,便難論罪。
至於有沒有偽造「證據」,要看是指什麼而定,並且要證明有偽造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