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附近於3月多新開一間燒烤店,後門在我房子的側邊,每日不定期會飄入烹飪異味進到家裏面,經了解亦有鄰居投訴環保局要求裝設設備改善,卻不見效果,至今每日皆有環保局人員來稽查,想詢問: 1.是否可以提出民法第793條提告,嚇阻或請求精神及健康損害賠償? 2.因為家人曾直接當面告知他們問題,故此之後有他人檢舉就會來我們家半夜尖叫發出怪聲擾亂睡眠,踢我家外牆辱罵三字經等,目前心生恐懼,備感威脅,請問這可以怎麼樣錄影才能有效蒐證,或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