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由很奇耙但還是得解釋﹒.﹒ 當天會被逮是被朋友約去該場所找友人,警察也不聽解釋(當時被說找位置坐,我恰巧坐在無人的麻將桌上)就被當賭客。 已收到起訴書 〔看罪罰是1000內罰金 一項〕,但不知法官會不會有其他判條。 問題拉回﹒. 請問大大們,我因工作關係需前往國外一段時間 1.出國期間若開庭,我該怎麼處理? 2.出國前可以有什麼方法 請法官提前審判或開庭? 3.還是有什麼方法可以盡快或怎樣的處理方法呢?
1.先陳報法院出國的時間,國內戶籍地要找人能收開庭通知(或律師也可),如果都沒有做法院可能以為你跑了拘提不成最後通緝,一下飛機就被上銬帶走,會很難看。
2.你可以寫個陳報狀給法院,不過這個案子應該不只你一個人,所以不太可能因為你一個人就提早開。
3.看看法院願不願意你自己的部分先單獨開,認罪簡式程序可以一庭結。一般機會不太大。
另外如果地檢署是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而非起訴書,法院也有很高的機會不開庭直接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