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擅自認諾對當事人不利的事項怎麼辦?

匿名(進階會員)
2022-07-13 12:51

想請問一下

委任的律師若擅自認諾對我方不利的事項,有損當事人的權益,當事人可以主張無效嗎或其他救濟方法嗎?



事情是這樣

委任的律師於言詞辯論庭的時候

在沒有必要的情況下

擅自在法庭上答應對造應給付的金額可以扣除約六萬元

事前沒有知會我

事後也未告知我

直到我要求看言詞辯論筆錄的時候

才發現這件事

我有問過律師

但他說法含糊不清,也不太理會我的疑問

且那一庭已經是最後一次言詞辯論

沒多久後就宣判了

也因此第一審判決書出來

我方應得金額平白無故減少約六萬元


不知道這樣的情況,可以主張律師的聲明無效嗎?

或是在上訴的時候針對這點聲明訴之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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