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在建築工地工作的工人,薪水是日薪月領,薪水公司都是委託工地領班回公司代為領取後,隔日再拿到工地發放或匯款發放約定每10號領薪,領班一直藉故拖延到今天,瞞不住了才說我們的薪水都被他挪用了也拿不出來發放了詢問公司,公司居然說錢已經給領班了這是你們跟領班私人的問題,請問我這可以算是勞資糾紛可以找公司要薪資嗎?需要準備麼資料嗎?,還是真的像公司說的是我們與領班的私人問題煩請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