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暑假期間不一定有薪水
代理教師原則上一年一聘,聘期依各地方政府有不同規定。部分縣市為扣除暑假大約10個月(例如雲林縣為開學前一日至次年7月1日[4]);部分縣市為12個月(例如桃園市為當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5])。寒假通常包含在聘期內,因此會有薪水,至於暑假則須視各縣市的規定,若暑假未包含在聘期內,就不會有薪水[6]。
代理教師原則上一年一聘,聘期依各地方政府有不同規定。部分縣市為扣除暑假大約10個月(例如雲林縣為開學前一日至次年7月1日[4]);部分縣市為12個月(例如桃園市為當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5])。寒假通常包含在聘期內,因此會有薪水,至於暑假則須視各縣市的規定,若暑假未包含在聘期內,就不會有薪水[6]。
代理教師與正式教師其他方面的差異
關於工作內容、工時、請假、資格、聘任程序等,可參考以下文章:
關於工作內容、工時、請假、資格、聘任程序等,可參考以下文章:
陳玠宇(2021),《正職、兼任、代理、代課教師的工作時間、薪資與年終獎金各有什麼規定?》
陳玠宇(2021),《正式、兼任、代理和代課教師的資格和聘任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