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停紅綠燈的過程中,後座朋友想將手機放置摩托車前置物空間,朋友叫我幫他把手機放置(以放置),騎乘過程中因路面不平機車跳動,造成朋友的手機從前置物空間掉出在騎車道上,去撿起時開過來的車輾過,手機已損壞不能使用,我好心的說我可以賠你,朋友去買的二手機4500元,要我賠他2350,但我只是好心要賠,只給他1000,但他後續要求賠償剩下的,請問我需要賠償剩下的1350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