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因為離婚的關係,清楚有些事情就和我沒有關係,前妻車禍死亡她的家人很多事情都不說清楚只有做什麼事做什麼,就像是給指令,要求要配合她們做需要的動作,車禍的身故理賠保險賠償是有關於子女的繼承權利部分,要求我要把小孩存摺和印章給她們,需要做什麼事才要告訴我要做什麼提問事情都轉換話題避開不回答,一直要求要配合她們詢問辦理了什麼,傳給我一個網址,跟打了價格多少,是保險公會得申請表格,我詢問是要我去申請還是?說才知道有沒有加保什麼,查詢投保紀錄,還有她們上次申請勞資協進會的事情要調解,調解日期時間到了前兩小時才講,問說要配合她們到底要辦理申請的事情要講清楚提問的都不回答,跟她們說不要都很臨時才要說,只有回答我這段時間也很忙該跑該辦的都用了 還傳訊息給我說 地檢署檢察官記:前妻是因車禍致死,車公司或司機找上門,你說(不和解),一切由(法院定判)!交由(死者家屬)代求償,(你己離婚)!請將委託調解書簽名給我!記得!這是你的義務! 和保險公司聯絡分兩邊收資料,前妻家人不要,要我把資料跟存摺印章交給她們說收齊才要交保險公司 合理的事情配合,不合理的該如何來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