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有立委在Facebook貼出判決書,判決書上有揭露全名。法官認為,當事人有表達拒絕立委引用判決的意思,立委未依個資法刪除貼文,應負賠償責任。 但是,判決書在司法院網站上都查得到,這樣為什麼需要賠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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