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對方發生車禍(我是紅燈時緊急煞車導致打滑出去之後追撞到前方的車輛基本上是全責)之後就沒消息,直到六個月後由保險公司代位求償11萬的維修金額,請問有沒有辦法以下兩點來降低索賠金額? 1.沒先讓我看過估價單就逕自維修車輛 2.主張以定律地減法去計算折舊的金額 或是還有其他對我比較有利的方法能夠降低賠償金額,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