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老闆依法不可以隨便扣發工資,要全額發給勞工[1],但勞工如果有向老闆借錢,而且雙方當初也同意每個月從薪水中扣一部分來清償,這時候老闆可以依約按月扣薪,沒有違法[2]。但如果雙方沒有約定要每個月扣部分薪水來還錢,老闆事後卻任意扣員工的薪水,可能已經違法[3]。
附帶一提,公司其實不能隨便借錢給任何人[4],包括員工,但是考量到員工與公司的依存關係,公司可以例外用預支、借支薪資的方式借錢給員工,並約定從員工的薪資中扣除借款金額[5]。
按月扣薪在員工自請離職後,雇主可以要求員工清償全部借支
當雙方約好每個月扣薪還錢,員工卻自己離職了,也就是員工無法繼續扣薪按月清償,這時候就有法院的實務見解認為,雇主可以請求員工一次清償全部的借支[6],以保障雇主的權利。但同樣地,如果勞雇雙方當初沒有約定要按月扣薪,或借了又還還了又借,到底欠多少錢有爭執,甚至員工是被迫離職[7]的(例如老闆違法損害員工勞權,員工不得不離職),此時老闆還要求員工一次清償,可能就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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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回答僅供參考,老闆沒有全額給付工資是否違法,會依實際個案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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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爭議諮詢、申訴的資訊,可以進一步參考法律百科文章:侯嘉偉(2022),《勞工申訴可以保密嗎?——勞資爭議的各種申訴管道》。
延伸閱讀:
黃蓮瑛、温晴方(2020),《公司可以借錢給員工嗎?——公司出借資金應該注意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