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看到法律百科文章(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labor-work/778 )提到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情況,原先的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都可以繼續參加。 想請問:一般的留職停薪的情況,勞保、勞退與健保應該怎麼安排呢? 也想請問,在育嬰留職停薪的情況,勞退與健保該怎麼安排? 法律或行政機關的命令是怎麼規定的呢?希望有比較明確的依據作為參考。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