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以下簡單說明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相關規定,提供您參考。若有個案諮詢需求,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
哪些是個資法保護的「個人資料」?
根據個資法的規定,個人資料指的是可以「直接識別」或「間接識別」特定人身分的資料,其中可能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教育、職業、病歷、聯絡方式等[1]。至於「直接識別」、「間接識別」是什麼意思?以下簡單用2個例子說明:
根據個資法的規定,個人資料指的是可以「直接識別」或「間接識別」特定人身分的資料,其中可能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教育、職業、病歷、聯絡方式等[1]。至於「直接識別」、「間接識別」是什麼意思?以下簡單用2個例子說明:
身分證字號
一組身分證字號只能對應到一位特定的國民,既然可以直接連結特定的一個人,就屬於個人資料[2]。
一組身分證字號只能對應到一位特定的國民,既然可以直接連結特定的一個人,就屬於個人資料[2]。
出生年月日
單純從一組出生年月日(例如2023/3/1)無法知道所指是何人,但如果有其他資料可供對照,而能間接確認特定人的身分,那麼這組出生年月日也屬於個人資料[3]。
不過,在沒有其他資料可供對照情形下,由於單純的一組出生年月日無法辨識出特定人的身分,這組出生年月日就不屬於個人資料,也不會受到個資法保護[4] 。
單純從一組出生年月日(例如2023/3/1)無法知道所指是何人,但如果有其他資料可供對照,而能間接確認特定人的身分,那麼這組出生年月日也屬於個人資料[3]。
不過,在沒有其他資料可供對照情形下,由於單純的一組出生年月日無法辨識出特定人的身分,這組出生年月日就不屬於個人資料,也不會受到個資法保護[4] 。
提問人的情形,是否涉及個資法的民、刑事責任?
問題所詢的情形,是否會涉及個資法中的民、刑事責任,應視店家公布的資訊是否能讓公眾辨識出提問人的身分。
舉例來說,若提問人使用本名在店家的Google評論頁面上留言,而其他人在比對姓名與店家揭露的「職業」資訊後,透過網路搜尋,能夠確定提問人的身分,店家的行為就會構成「違法利用個人資料」[5]。
問題所詢的情形,是否會涉及個資法中的民、刑事責任,應視店家公布的資訊是否能讓公眾辨識出提問人的身分。
舉例來說,若提問人使用本名在店家的Google評論頁面上留言,而其他人在比對姓名與店家揭露的「職業」資訊後,透過網路搜尋,能夠確定提問人的身分,店家的行為就會構成「違法利用個人資料」[5]。
違法利用個人資料,可能面臨的法律責任
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
如果是為了自己或他人不法的財產利益,或是想要損害他人的利益,例如想要公眾「肉搜」、「起底」當事人,造成當事人為人指責的效果,因而違法利用他人的個資,且足以造成他人的損害,將構成「侵害個資罪」,會面臨最高5年有期徒刑,及最高100萬元的罰金[6]。
不過,如果違法利用個資,並不是出於獲取不法財產利益,或損害他人利益的目的;或是行為不足以造成他人的損害,雖然不構成侵害個資罪,但仍是違反個資法的行為,會被主管機關處5萬至50萬元的罰鍰[7]。
民事責任
違法利用他人的個資,因而造成他人財產上或非財產上的損害,需要負賠償責任[8]。如果被害人無法舉證說明實際損害,可以請法院依據個案情況,就每個事件酌定5百元至2萬元的賠償金額[9]。
延伸閱讀:
韓瑋倫(2022),《哪些資料是個人資料?判斷標準是什麼?》。
黃郁真(2022),《一般人公布他人的個人資料違法嗎?》。
法律百科(2022),《網路上的法律問題—個人資料保護》。
蔡文元(2022),《什麼是公然侮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