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車子在巷子裡停在人行道與紅線上超過15分鐘的情況。 為了避免直接跟對方起衝突,希望由政府單位出面處理,因此想採取檢舉的方式。 請問希望排除車子停紅線的狀況,採取檢舉方式是有用的方法嗎?還是應該坐視不管? 如果要檢舉車子停紅線違規,應該向什麼單位檢舉呢?檢舉有什麼步驟要注意?相關法規是什麼? 也想知道檢舉後,對方會不會知道是誰檢舉的、知道檢舉人的資料呢?謝謝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紅線內外均不能停車。
目前網路交通檢舉方式只有交叉路口十公尺、公車站牌招呼站 十公尺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及併排停車。
而其停在人行道與紅線上,如果未有上述情形,僅能報案110請警察至現場製單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