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經過哪些程序才可以當牙醫呢?請問怎麼判斷牙醫有合格牙醫身分?

匿名(進階會員)
2022-12-01 10:01

每半年或一年會去牙醫看診洗牙。最近去的診所,規模很大,牙醫人員時常流動,會遇到不同的牙醫。

請問要經過哪些程序,才可以擔任牙醫開始執業呢?病人患者要怎麼樣才可以判斷對方有合格牙醫身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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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執業牙醫師的過程
通過牙醫師國考
只要從國內大學、獨立學院的牙醫系畢業,並通過實習,領有畢業證書,就能取得參加牙醫師國考的資格[1]

如果是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的牙醫系畢業,則需要另外通過學歷甄試,或其他文件審核,不同國家的學歷有不同規定,並不是有畢業證書就可參加牙醫師國考[2]

取得執業執照
通過牙醫師國考後,需以考試院頒發的考試及格證書,向衛生福利部請領「牙醫師證書[3]」。再依照想執業的地點,加入當地的牙醫師公會[4],並持牙醫師證書、公會會員證明,以及其他所需文件[5],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的衛生局申請執業登記[6]

衛生局確認沒有不得執業的情形[7]後,會發給「執業執照」,領到執業執照後就能開始執業了[8]

衛福部網站可查詢合格執業牙醫師

一般民眾可上衛生福利部的醫事查詢系統,點選左上角「醫事人員查詢」,輸入姓名後點選「詳細資料」,即可確認是否為經合法執業登記的牙醫師,查詢畫面如下:

 

醫事人員查詢結果截圖||來源:衛生福利部醫事查詢系統
醫事人員查詢結果截圖
來源:衛生福利部醫事查詢系統

 

醫事人員執業資料截圖||來源:衛生福利部醫事查詢系統
醫事人員執業資料截圖
來源:衛生福利部醫事查詢系統

註腳

  1.   醫師法第4條:「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牙醫學系、科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得應牙醫師考試。」
  2.   詳參醫師法第4條第4條之1
  3.   醫師法施行細則第2條:「依本法第七條規定請領醫師證書、中醫師證書或牙醫師證書者,應填具申請書,檢附考試院頒發之醫師、中醫師或牙醫師考試及格證書,並繳納證書費,送請中央主管機關核發。」
  4.   醫師法第9條:「
    I 醫師執業,應加入所在地醫師公會。
    II 醫師公會不得拒絕具有會員資格者入會。」
    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1條第2條第1項。
  5.   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4條:「醫事人員申請執業登記,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及繳納執業執照費,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執業執照:
    一、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及其影本一份(正本驗畢後發還)。
    二、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三、最近三個月內之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二張。
    四、擬執業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
    五、執業所在地醫事人員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六、完成第十三條第一項各款繼續教育之證明文件。
    七、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且仍在有效期間內之專科醫事人員證書。但醫事人員無專科制度者,得免檢附。」
  6.   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3條:「領有醫事人員證書,且未有各該醫事人員法律所定不得發給執業執照情形之一者,得申請醫事人員執業登記。」
  7.   例如醫師法第8條之1第1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發給執業執照;已領者,撤銷或廢止之:
    一、經撤銷或廢止醫師證書。
    二、經廢止醫師執業執照,未滿一年。
    三、有客觀事實認不能執行業務,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邀請相關專科醫師及學者專家組成小組認定。」
  8.   醫師法第8條第1項:「醫師應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領有執業執照,始得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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