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某平台上購買帳號,但因帳號本身有問題,我無法變更帳號跟密碼,我也有在該平台反應過,也跟賣家說過不能再登入帳號,賣家有同意了。 不過之後賣家把遊戲帳號給拿走了,並表示他不賣了,用原價格買回,但我們雙方的交易已經成立了,我也將金額匯過去了。 目前已經至警局提告妨害電腦使用罪,想知道之後法官判決能否強制賣家將帳號返回給我,如果對方寧願不和解,被判刑,我是否也拿不回該帳號了呢? 另外索賠金額在幾倍才合理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