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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跟您說明一下,法律百科是共享知識的平臺,並未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以下僅針對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回覆,提供您參考。
偷拍的人可能違反哪些法律規定?
由於從您提供的資訊,無法判斷對方可能拍到什麼樣的照片、事發當時的情境,這關乎到對方的行為是否成立犯罪,以及是否侵害肖像權。以下補充一些法學知識的說明,提供您參考。
刑事部分
若對方拍攝您的隱私部位,可能成立刑法竊錄罪[1]。所謂的隱私部位,是指與性生活或性慾滿足有密切關聯的身體部位,例如:生殖器官、臀部、大腿內側、女性胸部及直接覆蓋該部位的內衣褲[2]。但若旁人眼光平視即可看到的隱私部位(例如:領口敞開而袒露的胸部),則不受本罪保護[3]。
若對方拍攝您的隱私部位,可能成立刑法竊錄罪[1]。所謂的隱私部位,是指與性生活或性慾滿足有密切關聯的身體部位,例如:生殖器官、臀部、大腿內側、女性胸部及直接覆蓋該部位的內衣褲[2]。但若旁人眼光平視即可看到的隱私部位(例如:領口敞開而袒露的胸部),則不受本罪保護[3]。
民事部分
無論對方有沒有成立刑法的竊錄罪,他人未經同意偷拍您,這樣的行為侵害到您的肖像權。肖像權,是指每個人擁有決定要不要給人拍、照片要不要被公開(例如:上傳到社群網站),或是照片是否給他人使用(例如:商品廣告)的權利[4]。所以如果他人未經您的同意,拍攝、公開照片或是利用您的照片賺錢,都屬於侵害肖像權的行為[5]。
無論對方有沒有成立刑法的竊錄罪,他人未經同意偷拍您,這樣的行為侵害到您的肖像權。肖像權,是指每個人擁有決定要不要給人拍、照片要不要被公開(例如:上傳到社群網站),或是照片是否給他人使用(例如:商品廣告)的權利[4]。所以如果他人未經您的同意,拍攝、公開照片或是利用您的照片賺錢,都屬於侵害肖像權的行為[5]。
被別人偷拍,我可以要求對方刪除照片嗎?
到法院提告,請求刪除相片、賠償損害
肖像權屬於民法保障的「人格權」,因此,當您的肖像權受到侵害時,依照民法規定,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除去侵害[6],也就是要求對方刪除照片[7]。如果已經造成您精神上的痛苦,可以向對方請求精神慰撫金,但前提侵害必須是「情節重大」[8],至於情節是否重大,還是要由法院就個案情形判斷[9]。另外,如果您是公眾人物,肖像權有具體可量化的價值時,除了精神慰撫金外,還可以主張請求財產上的損害賠償。
肖像權屬於民法保障的「人格權」,因此,當您的肖像權受到侵害時,依照民法規定,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除去侵害[6],也就是要求對方刪除照片[7]。如果已經造成您精神上的痛苦,可以向對方請求精神慰撫金,但前提侵害必須是「情節重大」[8],至於情節是否重大,還是要由法院就個案情形判斷[9]。另外,如果您是公眾人物,肖像權有具體可量化的價值時,除了精神慰撫金外,還可以主張請求財產上的損害賠償。
當下可以要求對方「馬上」刪除照片嗎?
原則上,您無法強制對方馬上刪除照片;也建議避免抓住對方的身體,甚至使用更強烈、更可能造成傷害的方法阻止對方離開,這樣有可能反而構成強制罪[10]。如同剛才所提到的,如果認為自己的肖像權受到侵害而希望對方刪除照片,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尋求解決。
但如果對方拍攝到您的隱私部位,可能涉犯刑法竊錄罪,既然已經涉及犯罪而不是單純的民事糾紛,那建議可以直接報警並提告,或許雙方可以在檢警前達成和解,要求對方刪除照片、不准外流;但如果想尋求刑事訴訟程序追究對方的行為,這些照片會是法院參考的重要證據,刪除反而不利證明被告的犯行。
可以留意對方的行為是不是跟蹤騷擾
至於提問者提到似乎是同一人兩星期內多次偷拍的情形,雖然無法直接斷定對方的行為是否構成跟蹤騷擾防制法(以下簡稱「跟騷法」)所規範的「跟蹤騷擾」行為,以下仍提出遭遇監視、尾隨時,相應可以參考的法律知識。
跟騷法規範的「跟蹤騷擾」行為
只要是透過「人、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類似方法」,對被害人反覆或持續做違反其意願的下列行為之一,讓他心生害怕導致影響生活,就屬於騷擾行為,包含:監視觀察、厭惡追求、尾隨接近、妨害名譽和通訊騷擾等行為[11] 。不過要特別注意,只有行為時與「性或性別」有關才能適用跟騷法[12]。例如,A男傾慕於B女而每日尾隨她回家,讓B女心生畏懼,這樣的行為就屬於跟騷法中的跟蹤騷擾行為;C男因為與D男有債務糾紛,每天晚上打電話騷擾D男,此情形不涉及「性或性別」,因此不受本法規範。
只要是透過「人、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類似方法」,對被害人反覆或持續做違反其意願的下列行為之一,讓他心生害怕導致影響生活,就屬於騷擾行為,包含:監視觀察、厭惡追求、尾隨接近、妨害名譽和通訊騷擾等行為[11] 。不過要特別注意,只有行為時與「性或性別」有關才能適用跟騷法[12]。例如,A男傾慕於B女而每日尾隨她回家,讓B女心生畏懼,這樣的行為就屬於跟騷法中的跟蹤騷擾行為;C男因為與D男有債務糾紛,每天晚上打電話騷擾D男,此情形不涉及「性或性別」,因此不受本法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