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您好,這可能涉及到刑法上的誹謗罪與民事上侵害名譽權的問題,假設提問人所說的情形是真實的,那會涉及到如下的法律規定:
刑事部分:誹謗罪
誹謗罪是指犯罪行為人想要將某件事散布給眾人知道,而具體傳達出客觀上能夠檢驗真偽、又足以毀壞貶損他人名譽的說法[1]。
例如在提問中所說的會議場合中傳述,就可能符合法律上的「意圖散布於眾」。而針對業績本身是用「骯髒的手段」而來,則要看實際傳述的內容,如果是具體說出「威脅其他同仁把業績算到他頭上」、「藉由跟客戶曖昧來賺取業績」等可以實際驗證到底是真是假的說法,那就可能會有誹謗罪的問題。必須注意的是要看發話者到底說了什麼,如果單純只是說「骯髒的手段」,則因為無從驗證真假而只是一種負面評價,則很難判斷成誹謗罪。
例如在提問中所說的會議場合中傳述,就可能符合法律上的「意圖散布於眾」。而針對業績本身是用「骯髒的手段」而來,則要看實際傳述的內容,如果是具體說出「威脅其他同仁把業績算到他頭上」、「藉由跟客戶曖昧來賺取業績」等可以實際驗證到底是真是假的說法,那就可能會有誹謗罪的問題。必須注意的是要看發話者到底說了什麼,如果單純只是說「骯髒的手段」,則因為無從驗證真假而只是一種負面評價,則很難判斷成誹謗罪。
民事部分:名譽權
名譽是指個人在社會上的評價,而人都享有名譽權,也就是有權維護自己在社會上評價的權利。如果不法讓他人在社會上的評價遭到貶損,就會成立侵害他人名譽權的行為。而若觸犯刑法上的誹謗罪,因為是侵害他人名譽的犯罪,也就相應的會造成名譽權的侵害。
當一個人的名譽權受到侵害時,可能會受到精神上的痛苦,而民法就有相應規定到,當一個人的名譽權遭不法侵害時,可以向侵害名譽的人請求相當的損害賠償,也就是所謂的精神慰撫金[2]。
當一個人的名譽權受到侵害時,可能會受到精神上的痛苦,而民法就有相應規定到,當一個人的名譽權遭不法侵害時,可以向侵害名譽的人請求相當的損害賠償,也就是所謂的精神慰撫金[2]。
若發話者有合理查證,則可能不會有法律責任
不論是刑事上的誹謗罪,或者是民事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考量到對於言論自由的保障,若發話者確實有盡他的個人能力進行查證,例如他聽到受迫害的其他同事這樣轉達,或者是觀察具體數據報表之後覺得有問題,而能夠具體說出他講話的憑據,即使最終該說法與實際事實不符,仍會因為發話者有盡到合理查證,而不會有法律責任[3]。
延伸閱讀:
蔡文元(2022),《什麼是誹謗罪?那些情況下誹謗例外不受處罰?》。
洪瑄憶(2022),《個人或法人的名譽權受侵害,可以請求民事賠償嗎?》。
喬正一(2022),《民事侵害名譽權初探(三):事實陳述與意見表達》。
喬正一(2022),《民事侵害名譽權初探(四):發表言論的合理查證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