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做家事可以請對方賠不能工作的損失
雖然家庭主婦在家從事家務勞動,並未領有薪資,但多數實務見解認為家務勞動是有經濟價值的,肯定家庭主婦對於家庭的貢獻,而認為當家庭主婦因為車禍而無法從事家務勞動事務時,可以向加害人請求不能工作的損失[1]。
會以基本工資計算不能工作的損失
但因為沒有直接領薪資,因此,多數實務見解都會以主管機關公布的基本工資,來計算家庭主婦不能做家事,對方要賠多少錢[2]。
相關說明請進一步參考:杜昀浩(2022),《車禍後,家人照顧的成本算看護費嗎?家庭主婦/主夫受傷不能做家務能請求賠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