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舊公寓共用排水管線經專業測量人員檢驗後確認為共用排水管線漏水,漏水所造成的財務損失該由誰來承擔!
如果漏水位置是在共用部分或約定共用部分[1],而且漏水不是因為特定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的行為所造成的,而是出於管路自然老化脆裂或天災等原因導致破損,那麼原則上是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必須負責處理[2]。此時維修或抓漏費用就是由公寓的公共基金[3]支出,如果沒有管理費或公共基金,則這筆費用就要由各個區分所有權人按照共有法律關係所擁有的應有部分比例,計算後進行分擔[4]。
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依法有修繕共用部分的義務[5],假如管委會不處理,第一種作法是替換管委會、選擇適任的管理委員與管理負責人;如果真的無法選出適任的代表,提告請求管委會進行修繕也是一種辦法[6]。
假如共用部分的問題迫在眉睫,無法等候更換管委會、負責人或提告請求處理(例如嚴重漏水,必須立即處理),實務上也有由住戶先行墊付處理,再訴請管委會償還款項的案例[7]。
如果管委會怠於維護、修繕共用部分導致漏水,進而造成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的財產受損,可以請求管理委員會賠償[8]。
但如果共用排水管是人為因素造成損害,例如某住戶使用不當、蓄意破壞造成的,這時候修繕費用就由該住戶自行負擔[9],而不是要求管委會或全體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延伸閱讀: 鍾秀瑋(2022),《樓下鄰居說他家漏水,要我負責出錢維修,合理嗎?--談公寓大廈抓漏與維修費用的分擔》。 張學昌(2022),《公寓大廈公共區域毀損,是管委會還是住戶要負責修理?費用如何分擔?該負責的人不處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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