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滿15歲在連鎖飲料店做晚班工讀生,可是我所在的分店晚班都是未滿18歲的工讀生。而且,發生車禍那天我還是一個新人(到職第8天)所以就被派去“外送”,騎的是公司的外送車。而外送時不小心車禍了。 我有收到一張無照駕駛的紅單$6000,老闆幫我付的。 騎車修理費用約$13000 老闆要從我的薪水扣$5000。 初判表我錯70%,對方錯30% 調解後我必須支付對方現金$16000,強制險的理賠$14000也是支付給對方(對方實拿$30000)。 我的老闆不是應該要幫我負擔這些費用嗎?老闆現在不願意幫我負擔這$16000,還要從我的薪水扣$5000(機車修理費)。 我想知道我該怎麼辦? 我明明是去賺錢,結果錢還沒賺到就要賠錢這不是不合理嗎? PS﹒車禍發生那天我還沒有勞保,只有“團保”。保險員說團保只會支付我的醫療費約$1350其他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