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感染到非洲豬瘟,死亡率很高,非洲豬瘟的生命力又極強,2018年中國的非洲豬瘟情況似乎逐漸嚴重,臺灣養豬業好不容易才可能從口蹄疫區除名,現在又面對非洲豬瘟的威脅,不知道我們有什麼法令可以處理呢?
面對非洲豬瘟疫情,立法院在2018年11月30日三讀通過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的修正,總統府接著在12月12日公布[1],已於12月14日生效。以下分別帶著大家看這次修法的方向、怎麼理解法條文字,以及立法院的附帶決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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