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題由法律百科編輯朱繼亨回答)
房東出售房屋,不需要經過房客同意
在民法的概念,「所有權」跟「使用權」是可以分離的(例如:出租房屋時,所有權屬於房東,使用權屬於房客)。而房東出售房屋是「所有權移轉」,對房客的使用權無關。
綜上,房屋的買賣跟租賃,是兩個獨立的契約,而且房客有「買賣不破租賃」的民法規定保障。
所以房東計畫出售房屋給其他投資客,出售前繼續將物件放在租屋網上供人看屋,是合法的。
所以房東計畫出售房屋給其他投資客,出售前繼續將物件放在租屋網上供人看屋,是合法的。
房東在簽約前沒有告知房客未來需要配合帶看,可能侵犯房客的住屋權,甚至觸犯刑法
房客在租賃期間,對於承租的房屋擁有使用權,就算是房東也不能任意進入房屋,否則會侵犯房客的住屋權[2]。
感情上,或許有房東可能沒辦法接受「不能進入自己的房屋」,進而使用備用鑰匙開啟房客承租之房間,供其他人觀看屋況。但司法實務上對於這種行為,是確實會判刑的[4]。
房客在承租時可以在租約中清楚約定,也可以考慮自行換鎖
從上述可以知道,房東想賣屋不用問過房客,但帶人看房是應該先徵詢房客同意的。
在實務上,如果是租約到期,房東想找新房客時帶看房,有些會在契約上載明清楚。例如:在契約內要求,租約到期日前1個月內,房東可帶新房客看屋,但事前仍須經房客同意。如果房客在未被告知的情況下,無端被房東帶看的房客打擾,入住時可把鎖頭換掉。
然而,換鎖時建議「禮貌上」事先告知房東換鎖事宜。而且在新鎖換上後,房客仍必須保留原來的鎖,在結束租約時恢復原狀,將原本房東的鎖換回[5]。
然而,換鎖時建議「禮貌上」事先告知房東換鎖事宜。而且在新鎖換上後,房客仍必須保留原來的鎖,在結束租約時恢復原狀,將原本房東的鎖換回[5]。
綜上,當租賃關係成立,房客即擁有房屋的使用權和居住權,房東不能未經同意擅自進入,否則就會觸犯刑法的侵入住宅罪。
如果房客擔心房東帶人看屋會影響隱私及安全,可以婉拒房東,法律上也可以不經房東同意自行更換門鎖,只要保留原鎖,並在租約到期前換回即可。
萬一房東私自進屋,房客可蒐集證據(如監視器畫面),請調解委員會或警方處理。若在房東帶看後有物品遭竊,則可直接報警[6]。
如果房客擔心房東帶人看屋會影響隱私及安全,可以婉拒房東,法律上也可以不經房東同意自行更換門鎖,只要保留原鎖,並在租約到期前換回即可。
萬一房東私自進屋,房客可蒐集證據(如監視器畫面),請調解委員會或警方處理。若在房東帶看後有物品遭竊,則可直接報警[6]。
本文建議
若房東想親自帶人看屋,或委託房仲帶看,一定要先徵得房客的同意,不可以趁房客不在家時私自進屋,或是在租約未到期前強迫房客搬離。